因房屋质量问题,李敖之女李文将卖房人刘某及某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此后,刘某又以李文未付清房款另行起诉,将李文告上法庭。
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已受理两案。
李文诉称,2001年3月,物业公司将涉案房屋卖给刘某。2004年10月,刘某又将该房屋卖给自己。
李文入住后发现房屋多处漏雨,曾要求刘某予以修复或补偿,但遭拒绝。物业公司则承诺该房屋防水保修期为5年。李文因此起诉了两者。
刘某随后对李文另行提起诉讼。
刘某称,李文现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但迟迟不履行支付房款义务,至今尚欠50万元未付。
目前,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