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0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7.5-7.25日报名
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建设厅
关于200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职[2006]12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81号)精神,现将200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及报名时间
200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考点统一设在郑州。
9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报名时间定于7月5日至7月25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三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
二、报名条件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中专的学历可参照人事部、建设部文件国人部发[2004]16号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建设厅与人事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一科)。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04年度与2005年度为一个周期,2005年度与2006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鉴于二级建造师涉及报考单位多,人员数量大,专业多,组织工作难度大的实际,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组织工作由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具体负责,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7月25日。
(二)报名程序。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到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所在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应于2006年7月28日前将汇总表、报名表、有关证明材料、报名信息软盘一并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各市应将新老考生、免试与非免试考生分别汇总上报)。
省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煤炭局、地矿局直属企业通过主管部门报名,经省人事厅资格审查后,由主管部门于2006年7月28日前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建设厅建筑管理处于8月7日前将报名表和汇总表1份及办理准考证的照片递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中央驻豫单位到属地省辖市建委(建设局)报名。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到属地省辖市建委(建设局)报名。
(三)报名参加考试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0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应打印填写,手工填写不与受理),并分别粘贴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其中1张贴准考证照片位置。200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
2、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5、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报名表(附件1、2)及汇总表(报电子版)一式三份,市留一份,上报二份(准考证照片一定要上报省建设厅)。
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
六、报考费用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6]814 号),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按以下标准收费:
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70元。
上述费用由各地建委(建设局)在考生报名时一并收取并上缴省建设厅,建设厅按规定全额上缴省财政厅。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各级人事、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建设厅
二○○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