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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两次买黑自行车视为收赃 可被劳教刑拘

2006-7-25 14:11  【 】【打印】【我要纠错

  两买“黑单车”可被劳教

  将视作收赃进行处罚;盗销买赃数据库可查买卖双方“案底”

  目前,北京盗销买赃自行车数据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市民初次购买黑自行车,将被“批评教育”;二次购买,将被视为收赃,视情况处以警告、治拘或劳教等治安处罚;如大量收购,警方将依据“收赃罪”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介绍,自年初起,北京警方每日监测“110”数据,每周筛出自行车盗窃案高发案区域,选定高发案时段,建立台账。现全市已组建394支打击偷盗自行车小分队。小分队、民警根据“110”提供的数据,在全市流动作战。截至本月21日,北京全市共抓获盗销自行车嫌疑人1702人,刑事拘留176人、治安拘留1526人,收缴自行车1355辆。

  据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王晓兵介绍,在盗销买赃自行车数据库中,嫌疑人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都备案待查。

  嫌疑人只要有一次治安处罚记录,即被录入数据库;再次落网,该次违法记录将“通连”此前数据,以此逐次累计。被录入两次以上,即可处以劳动教养、刑事拘留等处罚。

  此外,数据库同时实录买车人资料。市民首次购买赃车,警方将处以“批评教育”;二次购买,即被视为“收赃”,处以警告等治安处罚,严重者可被处以治拘或劳教;大量收赃,可按“收赃罪”论处,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收赃 劳教 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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