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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

2006-05-22 09:38  江西省建设厅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我省实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建设[2006]2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事局、景德镇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2006]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6年度实施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考区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江西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共同负责,并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时间: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电气、注册公用设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23日、24日全国统一进行。

  三、考试申报条件:

  (一)凡参加上年度考试未获合格者,可凭上年度准考证,按申报程序填表报考相同种类的考试。

  (二)符合“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专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的人员,可按所达到的条件报考。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如符合附件中所列条件,可报考相应类别的考试。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申报条件仍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2]24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执行。 符合“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基础、专业)条件”(详见附件2)的人员,可按所达到的条件报考。

  (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按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建设厅赣人发[2003]21号、22号、24号文件执行。符合“200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专业)条件”(详见附件2)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其中选一项专业报考。

  四、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勘察设计企业信息软件”,用A4纸输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_____工程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同时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从江西省人事厅网站下载),交同底照片3张(表上贴2张,准考证1张)。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职业实践年限证明或业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或规划局)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对本市区设计单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分别在《申报表》和《报名表》盖章后,将考生报考材料(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审核专用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及汇总表(含汇总软盘Excel)统一报省建设厅设计处。个人报考(仅限基础考试)按属地管理进行。

  省直各勘察设计院所的报名初审由江西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委托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岩土专业由江西省岩土专业委员会、电气专业由省电气专业委员会、公用设备专业由省市政专业委员会牵头)。各专业初审部门负责将考生报考材料(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审核专用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及汇总表(含汇总软盘Excel)统一报省建设厅设计处,省直设计院报考其它专业可直接报省建设厅设计处。

  最后由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共同做好考试资格审核工作,并由省建设厅设计处将有关材料转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报名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

  各地市初审材料上报时间为2006年7月5日至7月12日具体安排:5日至7日为景德镇、鹰潭市、新余、萍乡、抚州、吉安、上饶、九江市;10日至11日为赣州、宜春市、南昌市、省直单位;省直各专业初审汇总上报时间为7月12日。

  (各初审部门应提前安排本地区、本部门报名时间)

  考试地点:南昌市

  六、考试管理事项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详见附件4.

  (三)参加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各专业试卷。

  (四)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还应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六)考生考试时应携带考试指定用笔: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七)各专业考试规范及设计手册详见附件5-7,未列出的专业以2005年12月31日前的最新版本为准。

  七、费用及其它事项:

  (一)考试费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 29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4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上交部份,本省考试报名、考务等收费待有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若在6月底还未能批复,为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将参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2002]2546号和赣人字[2000]80号文标准进行预收。)

  (二)各专业考试《考生须知》将与准考证一同下发

  (三)省直单位报名(初审)点联系电话

  电力专业:省电气专业委员会6214039、13907086636

  岩土专业:省岩土专业委员会6224637、13330087933

  公用设备:省市政专业委员会8610932、 13970901797

  结构、化工: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6203670

  附件:

  1、2006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专业报考条件

  3、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4、各初审部门报考汇总表

  5、2006年度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用的规范、规程

  6、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用的规范、规程

  7、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专业新增标准规范表

江西省建设厅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月中旬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7月中旬以前 完成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8月13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预订单
9月10日至22日 发准考证
9月23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4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9月27日 下发有关考后规则模板
10月底前 各地报送考场和成绩信息
11月14日前 确定试卷调档线标准
11月下旬 完成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并培训各地二级结构工程师考试评分骨干,其他专业完成专业案例科目专家阅卷评分工作。
12月中旬 下发考试合格标准及考试最终确认成绩
12月底前 各地公布确认的考试成绩

  附件2:

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5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5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5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4年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5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05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4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004年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附件3:

全国注册_______   工程师(          )_____ 考试汇总表

初审单位(盖章):   审核负责人(签字):

序号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名称

毕业学校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申报类型

 

 

 

 

 

 

 

 

 

 

 

 

 

 

 

 

 

 

 

 

 

 

 

 

 

 

 

 

 

 

 

 

 

 

 

 

 

 

 

 

 

 

 

 

 

 

 

 

 

 

 

 

 

 

 

 

 

 

 

 

 

 

 

 

 

 

 

 

 

 

 

 

 

 

 

 

 

 

 

 

 

 

 

 

 

 

 

 

 

 

 

 

 

 

 

 

 

 

 

 

 

 

 

 

 

 

 

 

 

 

 

 

 

 

 

 

 

 

 

 

 

 

 

 

 

 

 

 

 

 

 

 

 

 

 

 

 

 

 

 

 

 

 

 

 

 

 

 

 

 

 

 

 

  说明:1、此表可从政府管理信息系统输出(Excel表格)由勘察设计企业上报汇总生成

     2、表头空格填:化工或电气、公用设备、土木,括号内为各具体专业,第二个空格填专业考试、基础考试

     3、请将各专业分类统计上报如: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考试汇总表

  附件4: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类 别

级别代码
及名称

专业代码
及名称

科目代码及名称

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一级

01.基础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3.专业考试(上)

4.专业考试(下)

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二级

01.专业

1.专业考试(上)

2.专业考试(下)

0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基础

01.基础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1.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1.基础

01.基础,发输变电

1. 基础考试(上)

2. 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发输变电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12.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1.基础

01.基础,供配电

1. 基础考试(上)

2. 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供配电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1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1.基础

01.基础,
给水排水

1. 基础考试(上)

2. 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给水排水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1.基础

01.基础,
暖通空调

1. 基础考试(上)

2. 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暖通空调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15.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1.基础

01.基础,
动力

1. 基础考试(上)

2. 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动力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6.注册化工工程师

1.基础

01.基础,
化工

1. 基础考试(上)

2. 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化工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附件5:

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1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8.《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版)

  1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0.《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2.《烟囟设计规范》(GB50051-2002)

  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6.《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27.《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2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

  29.《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0.《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3.《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版)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1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附件6:

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3.《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5.《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99)

  6.《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5.《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1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

  1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1)

  20.《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

  21.《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1)

  22.《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01)

  23.《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38-2001)

  24.《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2002)

  25.《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240-97)

  26.《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

  27.《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

  2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

  29.《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2000)

  30.《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3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附件7: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专业新增标准规范表


新增标准、规范名称

开始执行时间

取消的标准、规范名称

备注

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2005年
7月1日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规范》GB50189-93

 

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2003年
10月1日

 

 

3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
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

2005年
3月1日

 

 

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2004

2005年
3月1日

 

 

5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
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04

2005年
3月1日

 

 

6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

2004年
10月1日

 

 

7

《风机盘管》GB/T19232-2003

2003年
12月1日

 

设计选用部分

8

《水源热泵机组》
GB/T19409-2003

2004年
6月1日

 

设计选用部分

9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005年
10月1日

 

替换
旧版

延伸阅读: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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