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3 09:09 安徽省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会[2006]214号
各市建委,省建工集团公司:
根据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建人[2006]37 号)的要求,安徽省建设厅将在今年8月中旬举办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拔我省选手参加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由安徽省建设厅主办,省建筑业协会、省建筑装饰协会、合肥市建管局承办。
大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倪 虹 省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陈爱民 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杨永康 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成 员:张长淮 合肥市建管局局长
王金平 省建筑装饰协会会长
周铁均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张行远 省建设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
王树平 省建设建材工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树平
副主任:洪国清、张红燕、孙业飞
二、大赛工种
本次技能大赛的工种为: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
三、参赛人员
凡从事上述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报名选手以市和省建工集团为单位参赛,每工种原则上报一名选手(工作有基础、且报名人数较多的市也可报二名选手、合肥市每工种报三名选手)。
四、大赛时间
大赛将于2006年8月中旬在合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市于今年8月5日前,按照参赛选手的工种类别,填报《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将参加砌筑工、钢筋工参赛选手名单报省建筑业协会,将参加精细木工、镶贴工参赛选手名单报省建筑装饰协会。
五、大赛内容
竞赛标准为建设部颁发的本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标准。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标准砌筑工(技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标准钢筋工(技师)》和《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岗位标准木工》、《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岗位标准镶贴工》。
竞赛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基础知识成绩占30%,考核时间1.5小时;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70%,考核时间1-2小时。具体要求见《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大纲》(附件1)。
竞赛现场将为参赛选手提供标准的竞赛工位、原材料、大型机具等设备,小型工具由选手自备。砌筑工、钢筋工、镶贴工允许每位选手自带一名助手。
六、大赛表彰
大赛每个工种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其余选手为优秀选手奖。各工种第一名授予“全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奖选手均授予“全省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获奖选手是中级工的,可晋升为高级工。其他进入决赛的选手,在现有职业资格的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由省建设厅颁发。各市可对获奖选手给予其他精神和物质奖励。
七、有关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手的选拔工作。要通过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技能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导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人才的良好氛围。
八、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1、省建设厅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2871234,传真:0551-2649512
2、省建设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电话:0551-2871529,传真:0551-2641734
3、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大赛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2871368 ,传真:0551-2649622
4、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大赛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2886523, 传真:0551-2886523
附件:1、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大纲
2、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200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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