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受害者”因被抢劫,向株洲警方电话报警。经查询,两人竟然是公安部网上通缉的在逃犯。昨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小军、杨巧萍被移交给广东东莞警方。
6月21日,长沙铁路公安处株洲车站派出所接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茨菇塘派出所来电称,当日上午11时40分,该所接到一对湖南江永籍夫妇电话报案称,6月20日18时许,在株洲铁路文化宫一招待所内被人持刀抢劫人民币1600元。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特向车站派出所移交此案。
株洲车站派出所受理案件后,民警廖旭平询问该男子基本情况,其妻称自己叫杨巧萍,她丈夫姓钟。当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时,该男子称自己名叫王小军(35岁,江永县人),并出示了一张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为王小军。该男子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为何要用假姓名报警?
据这对夫妻报案称,他们于6月20日18时被抢劫,21日上午11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他们为何要隔18小时后再报案?民警迅速登录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其真实身份。发现该男子确实名叫王小军,但其虚报了出生日期,应为1966年12月22日。其妻应该叫李某,而不是杨巧萍。经进一步询问,杨巧萍称,王小军2001年就与其妻子李某离了婚,从2003年起一直和自己同居,一起做点小生意。
疑点越来越集中。民警廖旭平迅速登录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发现王小军竟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被网上通缉。案情表明,2004年7月19日,王小军和老乡何文相(男,31岁)发生争执和打斗,何文相在房内被人用刀砍伤左大腿内侧,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时,王小军的妻子在现场。
株洲铁警迅速对两人进行审查,但王小军始终声称警方弄错了,只承认当时自己确实在案发现场,但并未参与伤害致死案,而自己与妻子已经3年未见,更不可能和自己同处一室。根据前期了解的情况,办案民警认为可能是办案单位将杨巧萍错成了王妻李某。
民警随即与广东仙桥派出所联系。原来,案发后广东警方在现场调查时,把与王小军同居一室以夫妻相称的女子误当成其妻李某。经反复查证,民警确定当时在案发现场的确系杨巧萍。随即,两人被长沙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
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