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名字与一杀人嫌犯相近,平顶山汝州市骑岭乡大张村彭民强的照片和名字竟然上了公安部门的全国通缉令,并且先后两次被抓。
打工时被警方带走
“我正在车间里干活时,被张家港市的民警戴上手铐,将我带走。”昨日,专程从江苏省江阴市赶回来讨说法的彭民强告诉记者。
彭民强说,他今年36岁,在江苏省江阴市一家工厂打工。5月31日晚8时许,他正在干活时,两个陌生人在车间门口问:“谁是彭民强?”当得知他就是时,一个较胖的男子掏出手枪猛扑过来顶在了他的头上,另一个较瘦的男子拉着他就向门外走。“他们没有穿警服,也没有亮证件。”彭民强的工友拦住不让走,较胖的男子才拿出工作证,称他们是警察,随后又过来一个人给彭民强戴上手铐,塞在车里带走了。
上了全国通缉令
到了张家港市公安局晨阳派出所,所长问彭民强知不知道为何被抓,彭说不知道。当所长说是因为12年前的事时,彭明白了。原来,12年前,和他同村的一个叫彭明强的男子涉嫌把妻子和岳母杀害,一直在逃。2003年,他曾被江阴市公安局抓过,不过那时通缉令上的名字还不是他,而是彭明强,警察当天知道抓错后就把彭放了。“12年前的事我知道,你们肯定搞错了。”彭民强说,民警坚持没错,并且让他看全国通缉令。“我一看,通缉令上的人就是我自己,照片、名字、身份证号码和我的一样。签发日期竟然是今年2月23日。”
当晚彭民强被投进了401号过渡监室,和另外16名嫌犯关在了一起。第二天早上,他被剃了光头。三天后,汝州市公安局派人到张家港市核查后,他被放了出来。
讨要说法至今未果
“我无缘无故地被当做杀人嫌犯抓了起来,还上了全国通缉令,我一定要讨个说法。”彭民强说,他被放出来的当天,前去张家港市办理手续的汝州民警告诉他,两天后给他说法。“我等了一个星期还没有消息,我只好请假回来讨说法。”
彭民强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他,他可以要求公安局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然而,当办案民警听到他要数万元赔偿时,就一口回绝了。
记者以彭亲属的名义询问汝州市公安部门对这件事如何处理时,一位参与办案的李姓民警称彭要价太高,可以考虑给个一两千元。记者又问:“怎么可以把通缉令的资料弄错呢?”李姓民警说他不知道,资料是别人整理的。
彭民强告诉记者,汝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潘姓民警说资料是一名2001年去世的民警整理的。“我在2003年第一次被抓时资料还没有错,怎么会是5年前去世的民警整理的呢?”彭民强对汝州市公安局推卸责任的做法十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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