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的学生、18岁的小刚(化名),在篮球训练中突然昏迷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小刚的父母认为,篮球训练是学校安排的,在这之前气象台曾发出高温橙色警报,在施救过程中学校又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以致小刚死亡,于是将北京体育大学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6万余元。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小刚的父母向法院起诉称,儿子体魄健壮,身体一贯健康,2004年9月,考入北京体育大学。2005年6月21日,北京气象台发出高温橙色警报:在23日以前的连续三天时间内,北京市持续高温天气。6月22日气温突破39摄氏度。在这种情况下,体育大学不顾橙色警报的警示,仍然组织学生在体育馆内进行篮球训练,同时为了节电省钱,体育馆内未开放空调。而小刚按照学校的安排,参加了6月22日下午在体育馆内的篮球训练。训练至18时50分时,他突然昏厥,猝然倒地。但是教学人员仅让两名缺乏抢救知识的学生进行抢救,20分钟后才电话通知学校。当值班校医赶至事故地点时距小刚倒地已经至少25分钟。至19时17分,校方才想到向“999”求救,待救护车赶到现场时,小刚的心电图已呈直线。被送到医院后,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陈律师表示,此后双方曾两次签署协议,并最终约定由学校支付相关费用18.4万余元。但是,在签署协议的过程中,学校隐瞒了事发至专业医务人员到场的时间、抢救方法、向“999”呼救的时间等涉及校方责任的重要问题。据此他们认为,双方签订的《后事处理修订协议》是显失公平的,因此请求海淀法院予以变更,并增加索赔48.5万余元。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事对体育大学党办程主任进行了电话采访。在电话中,程主任告诉记者,小刚的死是学校和家长都不愿看到的。最初学校也是希望通过法院解决这件事,但是小刚的家长表示希望协商解决。在学校将协议的草本交给对方后,给了他们充分的时间斟酌考虑,之后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内容。至于对方所说的几个时间问题,程主任表示他们和家长已经就这个问题说过好多次了,不想再说。现在对方要通过法院变更协议,学校方面将会积极应诉。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