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06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7.3-6日报名
济人考函 [2006]18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免试一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
二、2006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0月14日、1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06年10月14日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 |
2006年10月15日 |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
三、报考条件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2006年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报考人员须填写《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报名时,请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当地建委(建设局)确认的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于2006年7月3日-7日到济南市房管大厦一楼大厅(经七路88号)办理报名手续,电话:82077711。
四、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四个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考试时每科发草稿纸一张,考后回收。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五、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房地产经纪人 | ||
类别 |
94 | |
级别 |
3(考三科) | 4(考四科) |
专业 |
01(房地产经纪人) | 01(房地产经纪人) |
科目 |
科2、科3、科4 | 科1、科2、科3、科4 |
六、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科70元。
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八、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个星期内到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人事考试”栏查询个人报考信息,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济南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逾期不修正者,报考信息按正确处理。
请各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00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