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06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6.26-28日报名
宁波市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时间:2006年6月26日至28日 |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6〕3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这两项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2:00—4: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下午2:00—4: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2:00—4: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下午2:00—4: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人办发〔2003〕37号、人发〔2001〕128号及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专〔2002〕74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2)。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6年12月31日。
三、执业资格获得条件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答题形式、范围及要求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的《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考试为开卷考,在答题纸上作答;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五、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按不同的报考要求准确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须一式两份)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4),表中栏目必须填写齐全,并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照片(2006年拍摄的免冠白底同一底片的一寸照片三张和二寸照片一张),同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由所在地房地产中介机构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5);
3.申请免试人员须另外提交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过上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者请在报名表相应栏目内填写原档案号,并附上原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仍需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省略。
市属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后上报市属各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的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等原件及从事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作出确认标注;对于要求免试部分科目的,要认真审查,具签明确审核意见,将报名材料按附件6要求汇总后于6月26日至28日期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中心5号窗口,联系电话:87116422)办理报名手续。
六、考试费用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财政部计价格[2002]2546号文件规定,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75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85元收取。
七、组织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电话:87116422、87134800。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6.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宁波市人事局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