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治疗
受伤醉司机跳楼身亡
去年8月10日晚,喝了一些酒后,龙泉驿区的李泽彬驾驶摩托车上路,行经十陵镇绕城高速路桥下时,摔倒在路旁水沟里,头部受伤。行人发现后,立即叫来120急救车,送李到龙泉驿某医院治疗。医务人员发现,李的头面部、脑部均有受伤,还有急性酒精中毒症状。
到医院后,酒后的李泽彬却异常兴奋、烦躁,并拒绝接受清创缝合,表示要等亲属来后再治疗。说着,李突然从病床上跳起,挪步到窗口边,要求医务人员离开病房。医务人员劝说无效,只好通知李的亲属,并通知医院保卫科人员前来协助。见有3名保安人员,李更加激动,要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全部离开病房,否则跳楼。保安人员见没效果,离开病房报了警。没料到,随后,当保安人员再次进入病房时,李却突然拉开窗户,从楼上跳下!由于抢救无效,李当晚死亡。警方介入后,认定李泽彬系自杀,并决定不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家属状告
医院凭啥强行治疗?
李泽彬死亡后,家属将医院推上被告席。李的家属认为,李泽彬的伤势并不严重,到达该医院后,李一再要求等家属来后才接受治疗,该医院的医务人员却强行治疗,导致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僵持中,医院的保安人员又强行冲入,才导致李坠楼身亡。死者家属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4万元。
医院提出,当晚,李入院时神志清楚,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李醉酒狂燥拒绝接受治疗,后自行跳楼自杀,应自负其责。医院称对李尽力进行救治,并无过错,不存在强行治疗的说法,要求驳回李家属诉讼请求。
法院判定
抢救患者
医院有理
“医院选择立即救治是对患者负责的表现,其行为并无不当。”法院认为,李泽彬醉酒后,他的言行表明他处于非理智、非正常状态,他的要求是非理性的,若听之任之,不及时施治,患者一旦出现不测,医院反而会难辞其咎。此种情形下,医院即使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也能为一般公众所接受,正如公安机关可对醉酒的人进行约束,直至其酒醒一样,这不仅是为了防止醉酒的人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也是为了他本人的人身安全。而且,双方没有身体上的接触,李泽彬醉酒后失去理智和自控而自杀,应自负其责,法院据此驳回了李家属的诉讼请求。
目前,龙泉驿法院已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上报成都中院,希望在全市法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