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邻里之间的琐事,洛阳一对70多岁的夫妇不但将猪粪泼在一个90多岁老人的脸上和身上,还将其拖至大街上“示众”。
年纪都已70多岁的张平夫妇与已经90多岁的李留老人都是汝阳县某乡人,双方系邻居。2005年5月17日中午,李留在自家后风道(原、被告双方后院均无院墙,只有一条后风道相隔)干活儿时与张平夫妇发生口角。之后,张平及其妻将堆在地上的猪粪泼到原告李留脸上及身上,随后二人又合力将李留拖到大街上“示众”。
李留老人不堪忍受侮辱欲轻生,但被围观群众拦住。随后,他将张平夫妇告上法庭。
记者6月11日从汝阳县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二人的行为虽然没有对原告身体上造成损害,但其采取的方式给李留老人精神上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他们理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依法判决张平夫妇共同赔偿原告李留精神抚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