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英向记者出示校方开出的处分决定
“我从来没有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小广告攻击和骚扰我的老师,我甚至不知道学校所谓的证据来自哪里?”昨天下午,因“攻击和骚扰3名教师”而被北京外国语大学开除学籍的卫英(化名)对记者说。
对于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双方争议颇多。为证实电子邮件并非自己发出的,卫英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不在场”证据,并因此质疑校方的决定。校方则坚称这是一桩“铁案”,并称将考虑是否向媒体公开所掌握的证据。
因“攻击老师”被开除
卫英,46岁,2002年考入北京外国语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导师为何其莘。因被指对何其莘、张中载、张惠文3名教师进行人身攻击和骚扰,今年4月18日,她被学校开除学籍。
在校方开出的《处分决定书》上说,经过北京市公安局的侦查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鉴定得知,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何其莘、张中载、张惠文3名老师进行人身攻击和骚扰的行为,均系卫英所为。因其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月29日,卫英向学校提出申诉,称自己并未攻击和骚扰3名老师。5月12日,该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决定维持原处分决定。卫英不服,于5月19日向北京市教委提起行政复议。
博士生出具“不在场”证据
卫英说,今年2月24日,学校保卫处找到她,并称她于寒假期间利用其住处的电话拨号上网向何其莘发送恐吓、侮辱的电子邮件。在她的要求下,保卫处出示了几十份打印的电子邮件,这些邮件的发送时间在1月中旬到2月间。保卫处随后还以协助调查为由,取走了她的笔记本电脑。
卫英告诉记者,她寒假期间一直在甘肃老家,在学校对她调查时,她还将寒假期间往返北京的火车票交给了保卫处。
同时,卫英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住院记录。其中显示,今年1月11日至2月14日,卫英因病在甘肃省凉州区某医院住院。
“我人都不在北京,怎么会通过寝室电话拨号上网发送攻击性邮件呢?”卫英说。
对于校方所指的诅咒短信,卫英说,她从来没有发过此类短信。校方调查期间也并没有向她出示过那些短信。因此,对于其中的具体内容,她并不十分清楚。
校方称将考虑公开证据
昨天下午,北外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李女士对记者说,这件事校方认定的事实很清楚,证据充分,程序也合法。
李女士说,卫英曾在校园里张贴一张低价转让轿车的小广告,小广告下面写着张中载老师的手机号和办公电话。那时,张中载接到很多骚扰电话。此外,她还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诅咒和骚扰何其莘等3名老师。
李女士说,小广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简直就是“铁证”。
记者希望看看校方掌握的证据,李女士拒绝了。她说,她会跟校领导汇报此事,考虑是否把证据向媒体公开。
李女士说,学校做这样的决定是很慎重的,是经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的。“学校处理一名违纪违规学生很正常,就像学生考试作弊要开除一样。”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张惠文老师。张老师称,她与卫英之间并没有恩怨,却也曾收到卫英的短信,诅咒她“不得好死”。但张老师拒绝向记者出示该短信。她说,除非公安机关调查,否则她不会公开全部短信内容。
“攻击”动机尚不明确
对于卫英“攻击导师”的动机,北外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李女士说,事情起因可能是何其莘老师对卫英的论文提出了一些批评建议,卫英便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对何老师进行骚扰。“她这个人比较偏激,报复心理强。”
李女士说,何老师此后委托张中载老师指导卫英的论文。但卫英和张中载的观点也出现分歧,张中载不想再辅导她,卫英不停地用短信、小广告攻击张老师。
张惠文也对记者说,她和卫英之间没有恩怨,她觉得卫英有毛病。“我也没有亏待她什么,我曾让她在学校里代课,一个月代课工资7000元!”
李女士说,卫英可能是对报酬不满意,跟张老师发生矛盾。
对此,卫英称,何其莘和张中载一直在对她的论文进行指导,她对此心存感激。至于张惠文老师,卫英说,原本她与张老师无话不谈,后来听别人说张在背后说她的闲话,觉得无法相信,于是通过电话和短信向她求证,但是张并没有正面答复她,此后两人见面便不再说话。
卫英说,她和3位老师都没有正面冲突,不至于对他们进行骚扰和恐吓。
“还有诸多疑问没有解开,学校就对我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是不是太草率了?”卫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