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建委(局),省直及部属驻豫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委会《关于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200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度全国注册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按照建设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勘察设计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在省建设厅、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河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河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资格终审、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阅卷等考务管理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一、二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基础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专业科目;专业考试合格后,即可申报取得相关类别执业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考区统一设在郑州
2006年度全国注册一、二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24日举行。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12日。
四、申报材料、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填写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报考专业课需同时附毕业证原件)。凡报考基础课人员只报复印件,其毕业证原件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初审部门公章和“与原件审核无误”章);
3.反映职业实践时间和设计业绩的证明;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不包括申报表及资格考试报名表中所贴照片);
5.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要求打印)。
报送材料时请将1、2、3项的材料装订成册,另将两张一寸照片附于资格考试报名表表头。
注:材料1、5可参见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注工[2005]5号),其他填表说明可参照豫注工[2005]6号。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报考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合格后按隶属关系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上报。部属驻豫勘察设计单位和省直勘察设计单位初审合格后直接上报,申报材料按要求报河南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各市直勘察设计单位请于2006年5月22日至6月2日报建委1601室。
四、考生须知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及评分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组织实施,考后规则模板在考后下发;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五、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考务费: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240元。
六.其他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郑州市经八路29号建设科技大厦404室联系人:张守礼 樊 濬 联系电话:0371—63820768 电子信箱:zhangsL99@tom.com
河南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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