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06二级建造师考试即日起开始报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81)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组织
2006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自治区人事厅和自治区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各地、州、市接此通知后,应与当地建设部门紧密配合,抓紧时间做好考试的宣传、资格审查和报名等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考试科目
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知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1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考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三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知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 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
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按照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新注字[2005]09号)规定执行。
四、 报名工作
报名从即日起开始。各地、州、市务必于2006年7月25日前将报名信息上报自治区考试中心。自治区考试中心于2006年7月15日-25日受理自治区直属厅局单位的报名。
报名时使用统一制式的《人事考试报名表》和《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报考人员需到当地建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五、 考试类别
考试科目:本次考试共有三个科目,科目代码分别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3
符合报考一科的人员必须选择‘33’,符合报考二科的人员必须选择‘22’和‘33’。报考全科的人员可以任何选择。(此项选择填涂在‘其他’栏内后二位)
2005年度参加过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时填涂档案管理号,否则2005年度的考试成绩将失效。
六、 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06年9月16、17日举行。
七、 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执业资格类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及报名情况设立考点。
八、 收费标准
1、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答题卡》每科0.5元,《人事考试报名表》、《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各0.5元,《人事考试报考手册》2元、《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1元。
2、上缴费用按新人考字[2000]81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