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教育|选课中心|网校名师|建筑题库|课程试听|直播课堂|免费资料|建筑书店|实务讲堂|网校介绍|帮助|客服|首页
建设工程教育网——网上辅导

21岁保安发泄对生活不满将路人杀害后肢解

2006-5-26 17:11  【 】【打印】【我要纠错

   21岁的保安李东,为了发泄对生活的不满,竟将无辜路人杀害肢解。昨天,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0月22日凌晨5时,在本市顺义北京人文大学西侧水井房附近,李东为发泄对生活的不满,将上班途经该地的郑某扑倒在地,并将其拖至水井房内,持砖头猛击郑某头部数下,致其死亡。并将尸体肢解予以掩埋、藏匿。

  公诉机关认为,李东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李东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出异议。

  谈到杀人动机时,他说:“我8个月大时,母亲就抛弃我跟别人跑了;因为有癫痫病,周围人都排斥我,学校也让我退学,所以初中没毕业我就退学了;妻子怀孕以后,害怕癫痫病遗传,就准备打掉孩子;我打工的保安公司的班长总调我工作。这一系列的不愉快闹得我整天很郁闷,对生活产生了不满。”

  案发当天,李东中途脱岗想发泄一下不满,正好碰到被害人郑某路过,于是就将其杀害肢解。“考虑自己是发泄了,人家死了,为了心安,我在掩埋尸体时,按家乡风俗给被害人烧了一堆草。”李东解释说。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竞报

延伸阅读: 保安 杀害 肢解 
收藏分享:
| 更多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