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兰大二院(原兰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护士薛晓云与情郎熊睿,将自己的新郎周明(化名)用爆炸装置炸伤,酿成的去年震惊全国的“6.29”爆炸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薛晓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薛晓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明经济损失22.41万元。
薛晓云,女,汉族,生于1981年1月15日,甘肃省嘉峪关市人,中专文化程度,捕前系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护士。2005年7月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被逮捕。其同伙熊睿,男,作案时25岁,系甘肃陇南人现役军人,已被军事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2006年1月18日,薛晓云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来源:西部商报)
中国经济·赵利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