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太原民警打死北京警察案做出一审判决后,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再次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昨日,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案件至今尘埃未定,刘利民等8名被告人及在10天的上诉期内均提出了上诉。
今年4月26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2005年5月3日,一名北京警察在太原被遭群殴身亡案做出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利民在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纠集、跟踪、指认的主要作用,系主犯,其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且未能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不属自首,但综合考虑其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其亲戚能主动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对其应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被告人周传全、郑惠忠、朱燕军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特别是被告人周传全持木板猛击被害人的头部,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依法应以严惩。
资料图:被告人刘利民在法庭上
庭审回顾:
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宣判 主谋被判死缓(图)
法院一审裁定:被告人刘利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传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9年不等。刘利民等9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59.21万余元。 [详细内容 >点击下载>]
资料图:宣判现场
宣判后,从4月27日到5月15日,这起案件在经历了“五一”7天长假和一个双休日后,度过了10天的上诉期。在此期间,除被告人张吉外,刘利民等8名被告人均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在得知一审结果后就表示要上诉的受害人家属也提交了上诉书。
据了解,被告人刘利民在上诉状中表示,他在案发后有自首情节,依法应予以认定。昨晚,遇害北京警察的妹夫冯先生在电话中说,一审宣判之后,他们即向检方提起抗诉,被太原检方以证据确凿、量刑适当为由驳回。随后,家属正式提起上诉,现在只等法院开庭。
(新京报综合本报记者刘建宏、《山西商报》报道)
案件追踪:
第二次开庭 被告是否自首成争论焦点李忠义的妹妹和妹夫冯先生均认为,此次庭审关于刘利民是否自首会有一个结果。在第一次开庭中,检方的起诉书认为刘利民系投案自首。李忠义家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刘利民不符合《刑法》规定的自首条件……[详细内容 >点击下载> ]
第三次开庭 家属索赔259万2005年8月22日,太原市中院第一次公开审理此案。被害人李忠义的家属要求被告刘利民等9人赔偿259万元,其中包括父母、妻、女每人各50万元精神赔偿,以及交通费、丧葬费、赡养费等共59万元。
中华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