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3 08:0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市施函[2006]3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了引导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真正成为具有资金、技术密集,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推动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我部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企业进行讨论,并将意见返给我司。
该征求意见稿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果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或者个别条款有异议,可以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
请将意见寄送到建设部市场管理司施工监管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man788@sohu.com,或传真至010-58933919.
建设部市场管理司
二○○六年五月九日
中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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