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老汉12年讨回政府欠债
本报廊坊电(记者程建辉)5月11日,72岁老汉王肃终于讨回霸州市支援油田建设办公室拖欠的工料费欠款6000元,为讨要这笔欠款,老汉已经奔波了12年。
1994年4月,王肃为霸州饭店做大铜字和有机玻璃招牌,共计工料费9546.50元,当时双方约定完工后立即付款。
完工后,霸州饭店称资金紧张缓期给付。王肃觉得对方是政府所属部门,可以信赖,便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但此后多次上门催要都没有结果。
1996年8月,霸州饭店被该市政府注销,王肃为欠款事情找到饭店原上级主管部门———霸州市政府办公室。而霸州市政府工作人员称,霸州饭店的隶属关系已经由政府办公室移交给该市支援油田建设办公室,其人员、财产和债权债务一并移交。而霸州市支油办表示,霸州饭店的注册和注销均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办理,应该去政府办公室讨债。
在此后的十余年间,王肃数次奔波于廊坊市与霸州市之间,讨要9000元欠款。霸州市某领导见王肃岁数已大,同情其遭遇,指示支油办解决老人问题,支油办支付了5000元。
见无法讨回其余债款,王肃到霸州法院起诉原霸州饭店经理及支油办,霸州法院以“霸州饭店原属霸州市政府办公室主管,该饭店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后,债权债务未清理,目前正在清算其财务”为由,于1999年和2004年两次中止诉讼(本报2005年1月31日曾对此进行报道)。
2005年10月,廊坊中级法院大接访活动中,王肃的案子引起廊坊中院领导重视,并指示由专人督办。霸州法院最终认定由支油办偿还王肃债务。经过两次调解,最终由霸州市支油办偿还王肃6000元(含利息及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