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羞于说遭猥亵情节无法证明属正当防卫
将性骚扰者勒死的足疗店女老板李兰草由于羞于向公安机关讲述受凌辱的经过,而错过了验伤时间,导致其正当防卫的理由没有证据。昨天,李兰草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30余万元。
去年,李兰草从河北来京,在大兴区小营村租了一间房子从事足疗保健服务。
去年12月18日晚,喝得酩酊大醉的郑某来到李兰草的小店内,出言轻薄。“他对我动手动脚,还扬言要把我的店砸了,把我杀了。”李兰草说,郑某用手多次抓扯她的胸部、裤腰及下身,她被抓得疼痛难忍。情急之下,她顺势用铺在郑某胸前的毛巾猛勒其颈部。2分钟后,见郑某不动了,李兰草才松了手,但此时的郑某已经脸色发青,舌头也吐了出来。“我杀人了!”李兰草惊恐万分地冲出小店,来到路边拨打了“110”报警。
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公安人员询问李兰草案发原因,但因她对被猥亵的情节难以启齿,迟迟未能讲述清楚,只是说郑某辱骂自己,以致丧失了对其身体进行伤情鉴定的时机。
在法庭审理期间,李兰草仍然不愿讲述被侵害隐私部位的事。虽然律师以正当防卫为她做无罪辩护,但由于李兰草的个人供述不能作为其受到不法侵害的证据,法院只以李兰草的自首情节而从轻判处她无期徒刑。
宣判后,李兰草表示要上诉,称无脸见家人,也无力赔偿,因此希望判死刑以求解脱。
法官提醒 正当防卫须及时提供证据
此案主审法官说,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得有证据,不能只凭口供。法官提醒单身女子,为保护自身安全采取正当防卫是非常必要的,但及时向司法机关讲明自身受到伤害的情况同样重要,这样才能使司法机关对伤情及时作出鉴定,取得证据,否则就得不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