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06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江 门 市 人 事 局 文 件
江人发[2006]73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关于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30号),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9月9日-10日举行。现将我市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江门市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上午9时起至5月12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之窗”(http://www.jobjm.com/zjzc/index.asp)或“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网”网站(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市“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6年5月12日。
1、市区报名点(含蓬江区、江海区)定于2006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报名地点:江门市环市一路1号三楼江门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3950261、3950263,联系人:李卫东、陈坚灵。
2、各市及新会区“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原则上是各市及新会区人事局自行确定,亦可由各市及新会区人事局审核加盖公章后,由报考者所在单位或本人按要求携带 “报考材料”到市区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各市及新会区人事局集中报送资料的,须于5月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区报名点。
(三)报名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9月9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9月10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各考点配发草稿纸,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
五、考试用书和考前指导培训
有关考试用书和考试大纲的征订由我局统一征订,收费标准另行公布。考前的培训工作,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另文通知。
附件: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8日。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3、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的时间证明一份;
5、上年度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