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1 10:3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北京市规划委日前公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两项强制性条文,一是一般情况不得采用普通电散热器或家用电锅炉等直接电热式供暖设备;二是鉴于目前住宅的外窗越做越大,对节能非常不利,窗、墙的面积比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北京的电力生产主要依靠火力发电,采用电散热器、电暖风机、电热水炉等电热直接供暖,是能源的低效率应用。
看到这两条强制性条文,有一个突出的感觉:节约能源,也到了需要精打细算的地步。
条文是针对住宅设计的,一旦实施,意味着曾经风行的“唯美”设计理念将被淘汰,住宅将更多地考虑节能要求。但是,这也提出了一个问题:有了条文,该怎么落实?换句话说,怎么能让人把外飘窗的面积控制得合适,又怎么能保证人们不用电散热器呢?
挨家挨户地入户检查显然是行不通的,把好审批的关口,也难免会挂一漏万。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重新做手脚、住户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设计,都可能造成窗口面积的超标。而电散热器似乎就更难控制。感觉到天气冷了,屋子里温度不够,自然会想办法加温,这个时候,电散热器似乎是最方便的选择。
所以,仅仅有条文来表明精打细算的态度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有耐心,来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使得条文能够准确地实施。比如在冬季供暖的阶段,最好采取一种更科学的标准,来确定供暖量是否合适,让住户别再为挨冻或者暖气过热而操心,让大家觉得,窗子过大,最终会导致自己吃亏。
另外,对于一些家用电器的销售与使用,也应该有相对应的控制,对源头进行梳理,比对住户提出要求更可行些。当然,这不是规划委一个部门所能做到的,相关的部门,都应该积极地参与其中。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的是,冬季已经过去,夏季即将到来,更迫切应该关心的,是夏季的空调使用——空调对能源的消耗也很大,我们是不是还像去年一样,用号召性的办法去节能呢?当然不行,所以,尽快制定出夏季的节能措施,是当务之急。
另外,节约能源所产生的成本需要每一个能源消耗者承担,同时,决策者也应当尽早避免决策过程中的疏忽。因此,在制定条文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让大家理解,为了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我们现在做出牺牲,是必要的——在这一点上,政府与老百姓应该形成相互理解与合作的态势,做到这一点,也需要耐心。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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