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二○○五年度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注建[2005]3号) 要 求, 现将2005年度 一、二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考试科目 |
试卷满分 |
合格分数 | |
一、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1、全考 |
90 |
54 |
2、上半部分 |
45 |
27 | |
3、下半部分 |
45 |
27 | |
二、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100 |
51 | |
三、建筑设计 |
160 |
96 | |
四、建筑结构 |
160 |
95 | |
五、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20 |
72 | |
六、建筑材料与构造 |
120 |
68 | |
七、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85 |
51 | |
八、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100 |
55 | |
九、场地设计(作图题) |
100 |
55 |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考试科目 |
试卷满分 |
合格分数 |
一、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二、建筑结构与设备 |
100 |
60 |
100 |
56 | |
四、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00 |
60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
三、 证书办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的 准考证、两张照片(小二寸、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 ,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登记表 》 (见附件,可直接打印使用), 驻青单位于4月11日、市直单位于4月12日(各区市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 办理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工本费7元/本。
附件: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