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03-17 13:2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宁建基字[1998]176号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七日
各施工企业:
根据江苏省建委、省工程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建招(1998)2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省建委苏建法(1997)547号《关于印发〈外地施工企业进江苏施工注册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将实行建设工程投标许可证制度,现将申请投标许可证程序通知如下:
一、 从4月1日起,凡在宁施工企业和外地进宁施工企业均应到南京市建设委员会申请领取《南京市建设工程投标许可证》。本许可证作为各类从事建设工程的企业参加本市工程建设投标(含议标和承接施工任务)活动的凭证。
二、 本市在市建委领取《进宁许可证》企业,应填写投标许可证申请表并补齐在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有关资料后领取投标许可证。
三、 初次进宁和未取得年度投标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和参加本市项目投标,须由建设单位先向市建委提出局面申请,报告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形式、工程地点、工程概算、标区划分、工期质量要求等基本情况,并明确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名单、资质等级和引进外地施工企业的理由及原因。经市建委批准后方可领取投标许可证。
四、 申请投标许可证须提交下列局面资料:
1、 外省施工企业经省建管局办理的进省手续,省内企业须在所在地省辖市建委出具的来宁施工证明。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
5、 在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
6、 《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取费标准证书》。
7、 填写投标许可证申请表。
其中第二、三、四、五、六项提供原件,并复印存档。
五、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南京市建筑工程投标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南京市建设工程投标许可证》分为年度投许可证和单项投标许可证,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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