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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关于加强城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1-06-22 13:05    【  【打印】【我要纠错】

  武建办字[2001]134号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市建设各局、院、办、中心、总公司、集团公司、委直属单位,各区建委、建管站、东湖开发区规划建设处,武汉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6月20日,中信大厦维修改造工程因拆除屋面女儿墙处理不当,女儿墙向外倒塌,造成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4人,交通堵塞3小时的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严重损失,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为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城建安全生产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建筑施工、公交、燃气、供水、房屋等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要出硬招,出实招,出狠招。要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能否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工作是否称职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立即开展建设安全大检查。抽调五分之一的机关干部在5天内,对工地实行“地毯式”检查,查思想,查制度,查手续、查隐患,查措施,查实效,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凡是存在施工手续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工。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将责任目标分解到每一个工地,第一个工序,每一个工人。城建其他行业也要开展安全大检查,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三、严格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2000年底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还没有调查处理完毕的,以及今年1月至6月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领导责任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于今年7月底前查处完毕,并报市建委。同时对有关监督执法部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引发事故的,也要坚决查处,要坚决纠正一些基层单位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屡教不止、置若罔闻的现象。严防对事故处理失之于轻、失之于宽的倾向。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安全监管与整改力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加快陈旧设备淘汰,坚决取缔竹脚手架和一部分使用年限长、安全保护设施落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垂直运输设备,抓好对燃气、供水、公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从根本上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当前着重抓好对现有转包、违法分包或转让监理业务以及其它违法行为的联合检查和抽查,对于逾期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下一步重点抽查的对象。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不整改,不上报或者今年6月20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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