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19 11:1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苏建招办(2001)003号
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对省属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招标公告发布
1、公告发布的方式及时间凡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在预定报名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过“江苏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交易中心终端屏幕发布招标公告,也可同时在国家或省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在交易中心终端屏幕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工作日。
2、投标报名条件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报名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企业及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的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原则上应当与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各级企业承包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高资质等级,应当经省招标办同意,且最多只能提高一级。
(2)企业信誉及荣誉: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部、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特种施工机械设备,企业财务状况。
其中,优秀项目经理部、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企业财务状况一般指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3)企业及项目经理工程质量业绩:指承建的工程获得国优、省优、市优、优良业绩。其中:
国优工程是指建设部及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及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
省优工程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建工局评选的优质工程。
市优工程是指各地级市建委、建工局评选的优质工程。
优良工程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的优质工程。
工程质量业绩有效期一般为: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市优和优良工程1年。
企业及项目经理工程质量业绩要求应当结合招标工程类别而定,一类工程可以要求获得过国优工程,二类工程可以要求获得过省优工程,三类工程可以要求获得过市优工程,四类工程可以要求获得过优良工程。
(4)企业及项目经理承建同类工程经历:指承建过与招标工程在结构、面积、层数、跨度上相当或具有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或特殊使用功能的工程。
禁止以本系统、本单位的工程业绩和同类工程经历作为报名条件。
(5)项目经理荣誉:指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项目经理。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上述条件中,企业及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为必备条件,其余各项为可选条件。
二、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投标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投标报名应当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时间应不少于半个工作日。报名单位携带项目经理条码卡、法人单位介绍信及招标公告要求的其它材料参加报名。
2、资格预审的程序及标准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条件,对各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省招标办备案,并且将资格预审结果书面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对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预审结果通知24小时内,提请省招标办进行复审,省招标办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数据库中的资料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500万元以下的工程,资格预审不再进行现场考察,500万元以上的工程,若招标人需要对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应将书面考察意见提交省招标办备案。
1000万元以上的土建(含水电安装)工程,潜在投标人不得少于5个;300万元以上的桩基、支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400万元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不得少于4个。
三、严格控制项目经理同时承担工程的数量
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担一项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报名投标。工程竣工(土建安装工程主体竣工),持质监站提供的有效验收证明和项目经理条码卡到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注销后,方可参加下一项工程的投标;招标工程项目潜在投标人确定之前,或者已被确定为潜在投标人的,在该工程中标结果公布前,其报名项目经理不得再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四、完善工程量清单招标法
1、统一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主要材料价格。“三大材”、“特材”以及安装或装修工程主材价格,应在编标说明中做统一规定。
2、标底审核单位应于开标前2-3天,在符合条件的单位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用合理低标价评标的项目,不再审核标底。
3、改进工程量清单招标最优标价的计算方法,详见附录。
五、试行“有标底开标,无标底评标”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1、单项合同价款在300-500万元的土建(含一般水电安装)工程、100-200万元的桩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150-300万元的设备安装工程,试行“合理低标价中标”。
2、单项合同价款在300万元以下的土建(含一般水电安装)工程、100万元以下的桩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150万元以下的设备安装工程,试行“最低价中标”。
3、单项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土建(含一般水电安装)工程、300万元以上的桩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400万元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试行“有标底开标,无标底评标”。
单项合同价款在第一款规模标准与第三款规模标准之间的工程,如招标人同意,也可采用“有标底开标,无标底评标”。
4、当招标金额在开标前不能确定在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以下时,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定采用综合计分评标法。开标后,若综合标底价在限额以上时,原定综合计分法及评分标准方可采用,否则应自动转换成合理低标价中标或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法。
5、采用合理低标价和最低价中标法招标的工程,技术要求高或工程较复杂应当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即设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可行或不可行的评判,技术标可行的进入商务标开、评标。
六、《江苏省省属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规则》(苏建招335号文)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不再使用。
本规定未尽内容,按苏建招335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七、所有招标补充文件及标前会议纪要,应加盖招标单位公章送省招标办备案,省招标办同意备案后方可发出,未经省招标办备案的补充文件一律无效。
八、严格评委管理。专家评委的随机抽取和通知一般在开标当天进行,由甲方与交易中心综合服务部共同抽取编号,省招标办专人通知。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会议。
评标过程除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办工作人员、招标人委托的公证处人员、驻场监察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退场。除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新技术应用等外,一般工程评委应各自打分,不得相互讨论。评标期间,评委不得单独与外界联系,所携带的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一律集中管理。评标时,招标办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现场。
九、规范各种收费,招标公证、合同鉴证实行“自愿”原则,有关工作内容和收费标准应予以公示。
十、本规定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的土建、安装、地基基础、装饰装修等工程的施工招标。
十一、本规定自2001年2月19日起施行。
附录: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优标价的计算方法
第一种计算方法:适用于有标底评标
1、B=综合标底价×期望下浮值α期望下浮值α应在附表规定的范围内选定,具体取值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确定最优标价(1)当有效投标单位在5个及以上时,取各有效投标单位的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一个最低值后剩余的值计算算术平均值得C.
(2)当有效投标单位少于5个时,取各有效投标单位的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得C.
(3)如果B值与平均值C的误差在±2%~±4%以内,最优标价= B×K1+C×K2;否则,最优标价=C.具体误差取值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权重系数K1、K2视B值与平均值C的实际误差确定,其中K1的取值范围是0.2~0.5,K2=1-K1.
当B值与平均值C的误差为0%时,K1取0.5;当B值与平均值C的误差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误差的最大值时,K1取0.2;在两者之间时,用插入法确定相应的K1取值。
第二种计算方法:适用于无标底评标
1、最优标价=有效投标单位合理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合理评标价为综合标底价期望下浮后(综合标底价×α)的95%—103%范围内的评标价。
2、评标价超出上述范围时,不参加计算最优标价。
3、若所有评标价均超出规定的范围,则重新复核综合标底价,最优标价=复核后的综合标底价×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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