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13 10:0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黔建人教能[2003]161号
关于全省建设系统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的有关规定,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建设工会、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代表建设系统行业协会)三方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现就推行三方会议制度有关人员组成情况通知如下:
一、三方会议的组成
主 席 张 鹏 贵州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主席 张化民 贵州省建设厅机关党委书记
刘正修 贵州省建设厅助理巡视员
彭友庆 贵州省建设工会主席
罗醒民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二、三方会议办公室
三方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厅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 程 锐 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处处长
副主任 孟日光 贵州省建设工会副主席
邵迪东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成 员 苟银敏 张秀丽 李国忠 赵勇根
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建设工会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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