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28 10:1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余建(2000)381号
余计经建(2000)363号
余监(2000)5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评标活动,根据余建(2000)380号、余计经建(2000)362号、余监(2000)4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试行“无标底”招标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无标底”招标的工程项目计分评标作如下规定:
一、评标程序
(一)技术标评审阶段,是指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评审,获通过后进入商务标的评定。三类(含三类)以下的工程项目,其技术标不进行评分,由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
(二)商务标评审阶段,是指技术标评审通过后,对投标报价内容进行评定。
(三)企业信誉的评审,是指对投标企业信誉、业绩及综合实绩和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配备的评定。
(四)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各部分的权重,进行分值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的总分。
(五)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总分高的前1至2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分次高值与最高分值差5分(不含)以上的,只推荐总分最高值为中标人。
二、评标分值组成
评标总分值由技术标、商务标和企业信誉三部分组成,按工程类别和特点的不同设定三部分权重,总分值为100分。
特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40%,商务标的权重为45%,企业信誉标的权重为15%。
一、二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30%,商务标的权重为55%,企业信誉标的权重为15%。
三类(含三类)以下工程:商务标的权重为85%,企业信誉标的权重为15%。
(一)技术标评定分值(100分)
1、施工方案,评定分值16-25分;
(1)招标文件响应性(工期、质量、合同条款),评定分值4-6分。
(2)施工技术方案,评定分值10-15分。
(3)施工平面布置,评定分值2-4分。
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评定分值21-30分;
(1)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评定分值14-20分;
(2)材料和设备质量保证措施,评定分值7-1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评定分值14-20分;
(1)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评定分值7-10分。
(2)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评定分值7-10分。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评定分值9-15分;
(1)安全生产措施,评定分值3-5.
(2)文明施工措施,评定分值3-5.
(3)环境保护措施,评定分值3-5.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和布置,评定分值6-10分;
(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评定分值3-5分;
(2)施工机械设备的布置,评定分值3-5分。
分数按五个分部汇总时,去掉各评委的最高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商务标评定分值100分
商务评标是指技术标评审通过后对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内容进行评定,具体步骤如下:
1、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有否异常报价等情况。对各投标人的标函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投标人为五家时去掉最高报价)后计算平均值,以此为基准价,基准分为100分。
2、各投标人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6分,低于基准价3%(含3%)以内的为100分,低于基准价3%的,每低于1%扣3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企业商务标得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百分率保留1位。
(三)企业信誉评定分值100分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涉及企业信誉评定分值的所有资料或文件的复印件,需在投标书截止前将原件或证明材料送市招标办核实后方可计分。本地企业在外地创杯、标化样板工地的,相应加分。外地进余企业其上年度创杯、标化样板工地等获情况必须以在本市境内所创的业绩作为考核指标,同一工程获不同奖级按最高奖级计分。
1、投标企业信誉、业绩及综合实绩,评定分值0-50分;
(1)企业综合考评,评定分值10分。
施工企业在上年度综合考评中获得“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的加5分;被余杭市建设局评为先进企业的加5分。
(2)依据上年度统计数,投标人竣工工程优良率在10%-30%(含10%)的得2分,在30%-50%(含30%)的得4分,50%(含50%)以上的得6分(房屋建筑工程按面积计,市政、安装等其它工程按单位工程计)。
(3)年度施工企业获余杭市“达标”工地的,每达标一个工地加1分;获余杭市“标化样板”工程的每一个工地加3分,获杭州市“标化样板”(含竞赛优胜工地)每一个工地加6分,获浙江省“标化样板”工地每一个加8分,最多加10分。
(4)最近一次余杭市质安大检查中获市建设局通报表扬的投标人加4分,杭州地区质安大检查获通报表扬的加6分(有效期为12个月,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最多6分。
(5)投标人上年度在余杭市内每创一只“余杭杯”、“西湖杯”(含结构优质奖)、“钱江杯”、“鲁班奖”优质工程分别得2分、4分、6分、8分,最高得10分。
(6)本地投标人自投标书截止日往前追溯一年,在余杭市外承接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每5000平方米得2分,最高得8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
2、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配备,评定分值5-50分;
(1)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往追溯一年,项目经理每获一个优良工程(房屋工程指单位工程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含))加2分,累计最多加6分(以项目经理手册为准)。
(2)上年度在余杭市内获县(市)级杯、地级杯、省级杯、国家级杯的优质工程的项目经理分别加4分、6分、7分、8分。
(3)上年度在余杭市内获国家、省、市、县(市)级标化样板(含竞赛优胜)工地的项目经理分别加8分、7分、6分、4分。
(4)上年度获国家、省、市、县(市)级优秀项目经理分别加8分、7分、6分、4分。
(5)项目班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加8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6)业主对投标人项目班子、企业信誉、业绩考察分5-12分。
三、罚则(以下处罚在最终得分中扣除)
1、投标人发生串标、陪标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以(本市)处理文件为准,时效为一周年;最搞扣分为4分。
2、投标人发生四级(含)以上安全事故(以发生事故之日起为准),每次扣2分;时效一周年,最多扣4分。
3、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验收达不到合格要求的,每一单位工程扣2分,时效二年,最多扣4分。
4、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资料或情况的经查实之日起至第二年同月同日止。
5、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中被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含项目经理),每次扣2分,最多扣4分。
6、中标工程合同承诺情况,上年度凡在本市境内通过招标投标承接的竣工工程,根据其合同承诺的质量、工期和“双标化”工地、人员组织到位情况,每违约一次扣1分,最高扣4分。
四、评标分值汇总
1、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以下公式汇总
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技术标权重+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企业信誉得分×企业信誉权重-则扣分累计值
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列在前;当商务标和企业信誉的得分也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排列在前。
3、当开标后只有一个有效投标标函时,该投标人属当然中标,但该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须重新组织招标。
4、当开标后所有投标标函均为无效标函时,重新组织招标。
5、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
五、本办法由余杭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余建(1999)65号《余杭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管理实施办法》及本市其它相关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与本文有不一致的,执行本文有关规定。
余杭市建设局
余杭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
余杭市监察局
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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