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8-30 14:3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武建招办字〔2001〕17号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各区建管站招标办,黄陂区、新洲区招标办,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标办,各有关建设(开发)单位、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工程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有关规定,以及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要求,现结合实际,就施工企业参与招标工程投标报名入围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投标人投标报名
凡施工企业参与招标工程投标,必须按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合制发的《关于启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委抽取管理新软件和试行网上投标报名的通知》(武建交字〔2001〕7号)规定,实行“网上投标报名”。
凡公开招标工程,招标人不得推荐投标人。
二、投标人入围
投标人入围分为资格预审入围和抽签入围两种方式。
(一)采用资格预审入围方式的,根据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资格预审完毕后,将资格预审情况的书面报告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二)采用抽签入围方式的,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不进行资格预审,其投标人应从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中采用抽签入围的方式确定;招标工程分标段招标的,其投标人在抽签入围的总数中,再进行二次抽签直接分配到各标段。招标人不得在各标段之间调整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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