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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关于治理整顿建筑工程违法分包的通知

2006-04-03 09:33    【  【打印】【我要纠错】

  武建建管字[2003]65号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市建管各站(办),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经过几年的治理整顿,有了明显好转。但部分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方面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管理混乱,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导致拖欠工人工资而引发工资纠纷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治本五大突破要求,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治本工作力度,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对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治理整顿重点

  (一)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将所承接的建筑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承包的;

  (二)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分包队伍,或非法使用无建制、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或私拉滥招务工人员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挂靠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四)分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的;

  (五)接受或默认建设(开发)单位肢解工程、强行指定队伍非法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制止或举报的;

  (六)建筑施工的从业人员未经职业技能培训,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七)未办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施工核准书》的。

  二、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保证该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市建委成立“治理整顿违法分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具体负责对治理整顿工作的协调、检查、督促整改;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投诉举报电话:027-85780975)。市、区建管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融该项工作于日常工作之中,将治理整顿内容作为进入施工现场的必检内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二)强化检查、从严执法。自 2003年10月 1日起,市、区建筑市场管理部门要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不间断式拉网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罚:

  1、对责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87号令)作出处罚;

  3、暂停工程项目经理投标资格;

  4、暂停责任单位参加投标资格;

  5、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在企业市场信用考评时予以扣分并在资质年检中作相应处理;

  6、情节严重的,属本地企业建议发证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属外地企业的清出武汉市建筑市场。

  (三)市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每月全市查处违法分包的情况利用信息简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通报,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四)各建筑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是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迅速成立有主要责任人参加的治理整顿专班,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凡使用无资质、无建制分包队伍的要立即清退。建筑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要对清退工作有充分准备,不得引发事端。

  (五)各区建设局、建管站要切实认识治理整顿违法分包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的治理整顿方案,将任务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并检查督促落实。对于工作迟迟不能有效开展的,市建委将进行通报批评。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二○○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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