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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授权管理的意见

1997-07-28 15:39    【  【打印】【我要纠错】

  沪建招(97)第034号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各区县招投标办:

  市级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授权所属区县管理的做法,是我办深入贯彻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原则,支持区县,促进区县招投标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为了确保授权项目招投标工作质量,对如何加强授权项目的管理,提出下列意见:

  一、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的授权程序:

  各区县招投标办在认真贯彻执行市府(96)第37号令和沪建建(96)234号文件《关于建筑业管理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通知》,做好权限内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的基础上,可摸清当年本辖区内拟建工程的情况,列出希望市里授权的计划,在每年第一季度前向本办上报拟建工程情况,提出授权申请。

  本办在接到区县的授权申请后,根据该区县招投标办的业务能力、申请授权各项目的难易程度,以及其当年权限内管理工作量的大小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批。对于同意授权管理的项目,即由本办下达授权任务。

  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查处的授权,实行一项目一审批制度。即区县招投标办在本辖区内查实市级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等违章行为,应当逐个项目报请本办授权处理,本办则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批复。

  凡区县未按上述授权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越权实施的管理,本办有权予以否决,并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施工招投标管理的授权与其他承发包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是包括工程报建、建设单位资格审查、勘察承发包、设计承发包、施工承发包、合同管理、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的系统管理。施工招投标管理的授权仅指施工承发包对于施工招标发包管理的授权。因此:

  其一,授权后的项目,除施工招投标的有关手续可在该区县办理外,其余手续仍须在市里办理。

  其二,被授权的项目,只能实行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一旦发现所授权的项目擅搞议标或直接发包的,本办将作出否决以及暂停向该区县授权的处理。

  三、授权管理采取的方式。

  为了确保授权区县管理项目的施工招投标质量,不断促进区县招投标管理水平的提高,本办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等,授权方式分别采取:全部由区县管理;区县为主,市里派员共同管理;市里为主,区县派员共同管理等多种方式。授权方式应在下达授权任务时向区县明确,市办要做好对区县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授权项目的跟踪考核管理。

  本办对授权区县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跟踪考核管理。

  (一)授权项目管理完成后,区县招投标须逐项做好总结上报本办。

  (二)对授权项目的挡案资料,市办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三)通过征询意见表、座谈、走访等形式,随时听取建设单位(包括招标代理单位)、投标单位等意见。

  跟踪考核的汇总情况,作为本办对区县招投标办授权审批时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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