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标底编制与审核实施细则

1997-03-08 11:28    【  【打印】【我要纠错】

  新建建字[1997]09号

  一九九七年三月八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及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处、建委),自治区有关厅局(公司),兵团建设局: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及审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及审核实施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标底编制与审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和审核规范、科学、公正、合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自治区范围内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标底。标底一般为暗标,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也可以明标方式招标。标底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单位或委托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编制标底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

  第三条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原则

  1、标底原则上按工程直接费编制;

  2、标底编制必须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各类预算定额、单位估价汇总表及有关调价规定和招标文件作为编制标底的依据;

  3、工期应按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计算,要求缩短工期和要求优良工程的,必须增加相应措施费用,其数额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招标项目定标后,按中标企业的资质等级和企业经济性质以及现行费用定额和调价文件计算出工程总造价作为中标价。住宅工程可按工程规模所对应的企业等级以及中标企业的经济性质来计算出总造价做为中标价。

  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6、标底编、审人员应参加招标项目的答疑会和现场勘察,便于正确编制、审核标底。

  7、实行议标的工程,其承包价由招标单位与参加议标的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议定,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由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

  第四条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标底计价方法

  1、根据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资料,按照施工方案和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正确计算工程量。标底中应附有工程量计算书和主要材料与设备(数量、单价、合价)清单;

  2、根据计算的工程量,合理适用单位估价;

  3、对于市场放开,单位估价表中又无参考价的新型材料、设备、灯具等价格,可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计价要求计算,或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的参考价格表,作为报价参考依据;

  4、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直接费有关的价格变动因素,应按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调价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计算;

  5、要求造价总包干的工程,标底价格除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外,还应包括不可预见的风险、包干费;

  6、写出标底编制综合说明;

  第五条 为使标底编制做到正确、 合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程计价(报价)的依据。

  1、该工程使用的定额;

  2、与定额配套的相应地区、相应专业的单位估价汇总表或计价原则;

  3、土石方的运输距离(市区应按4吨卡车行驶路线测定)和挖弃计价办法;

  4、与定额配套的费用标准

  5、施工图设计的新型建筑材料和特殊施工方法的计价依据;

  6、发包范围内有关设备的计价依据;

  7、工程建设期适用的调价文件和原则;

  8、其它涉及计价问题的说明。

  第六条 对新型建材、 设备、灯具等工程项目造价编制办法,可分两部分编制。

  第一部分:对一些可套用单位估价相近子目的项目,可按相近子目换算材料差价的方法计算造价。但材料价格应列入主要清单中。

  第二部分:可采用定量不定价的方式进行编制。即:对一时无法采集单价的项目,由标底编制单位计算出这些新材料、设备、灯具的数量,提供给各投标单位,各投标单位以同一数量自行报出此部分造价。这部分造价可列入报价中作为中标价。具体报价处理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

  第七条 凡自治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标底必须进行审核。标底编制单位不得作为审核单位。标底审核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分级进行。

  第八条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标底审核的主要内容:

  1、核查建设项目的基建计划、建设标准、建筑面积等文件资料;

  2、核查工程项目设计内容与批准文件相符情况;

  3、审核标底是否控制在核定的概算内,如有突破应通知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或降低建设标准后进行招标;

  4、核查标底编制是否符合审定的招标文件要求;

  5、核查标底各项内容和主要工程量、单价等是否符合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

  6、写出审核说明,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管领导审批确定后,作为确认标底并密封保存至开标;

  确认标底必须在投标单位全部送达有效标书后10天内确定。结构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必须在5天以内确定。

  第九条 标底的保密

  1、标底的编制和审核人员应在保密的环境中编制和审核标底。标底编成后应密封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核。标底确认后应及时封存,所有接触过标底人员都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2、在招标工作中若发现标底泄露,经查证落实后,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编制标底应实事求是。 在审核工作中,若发现标底编制单位粗估冒算和砍量刹价,工程量计算误差超过5%, 标底值超出10%,招投标管理机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