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三责险再不出来,产险公司就快死了!”只要一谈到第三者责任险,南京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就开始“牢骚满腹”——原来,虽然强制三责险并未出台,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早早下发了《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除了“无责也赔”之外,遇到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等明显违法的车险事故时,法院也一概按照强制三责险处理,由此导致了保险公司大量的超赔发生。
保险“超赔”过2亿
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保险合同的规定,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车主无过错等情况,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但省高院的解释却认为,只要是买了三责险,就应该参照强制责任险处理。实际上,强制三责险却迟迟未能出台,比《道交法》的实施时间足足晚了近两年。
最明显的状况就是,法律上的矛盾不断引发赔偿纠纷。“现在只要发生人死、人伤事故,法院肯定会判保险公司赔付,并强行划拨赔款。而且一赔就是商业三责险的全额,动辄十几万、二十万。”南京一家省级财产险公司的客服部总经理告诉记者,统计下来,从2004年至今,他们公司经过法院判决的案子就将近4000多起,“只要判决下来,就是保险公司败诉,赔偿金加上诉讼费,我们差不多多赔了近9000万元。”
这家保险公司的遭遇并不是个案,而是江苏整个车险市场的写照。据了解,某公司仅光卡路一个理赔服务中心,平均每天能接到此类案件十几起;另一家公司的三责险诉讼案件,有一天甚至在南京的4个法院同时开庭。
“由司法判赔引发的三责险,亏损额已经高达2亿元以上。”省保协相关负责人担忧地告诉记者。自江苏省高院《意见》下发以来,各财险公司月均赔款增长了近500%。“由于三责险不该赔的要赔,少赔的要多赔等情况,各家财险公司的无名赔款正以5到6倍的速度迅速增长。”
保险公司成报销公司
强制三责险尚未出炉,法院直接拿商业险当强制险“使”,产生的“漏洞”继续扩大。业内的一句名言就是,“保险公司现在是报销公司,只要告到法院,就必赔无疑。”
而南京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嵇新则告诉记者,“按照省高院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了事故受害人在起诉机动车方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时候,必须追加该机动车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这就造成了不管什么责任,保险公司总是要“陪”上法庭。
“冲击太大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告诉记者,许多明显违法违章的行为都要保险公司赔,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营。他表示,比如因酒后驾车撞了人,保险公司在车主投保时,已经约定保险公司免赔。“但现在的实际情况却是,这些案件都要保险公司赔偿。这种不合理的赔偿,实际上是纵容了酒后驾车、超载等违法行为。”
更离谱的是,有车主退了保后,法院依然会追究保险公司违反“强制险不得退保”的责任,判决保险公司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业设专人“打官司”
法院对三责险的“态度”,让不少车主“有恃无恐”。前不久,两辆车在闹市区不小心出了事故,其中一位司机悄悄告诉对方,“我有保险,你就直接上法院告我和保险公司吧!”
一位专门帮助保险公司处理纠纷的律师告诉记者,自从省高院的《意见》出台后,南京各区级法院受理的道赔案件数量,开始逐月剧增。不仅法官案头的卷宗堆积如山,而且不少区级法院甚至派了专门的法官处理此类案件。
而保险公司的处理程序也逐渐变得“程序化”,不少公司有专职律师常驻公司办公。律师嵇新目前就已经“入驻”一家财产险公司,今年1到2月份,已有78个案子由他着手处理,在记者采访他的当日,嵇新一天就收到了个诉讼案。
还有保险公司甚至已经“自学成才”。记者从一家规模较大的财险公司了解到,由于近两年法院的类似诉讼案件太多,请律师已经花掉了一大笔钱,从经济的角度出发,该公司已经培养出两名职员,专门到法院“打官司”。
金陵晚报·傅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