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发[2006]10号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6]1号)精神,现将我区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级注册建筑师:2006年5月13日、14日、15日、16日
二级注册建筑师:2006年5月13日、14日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二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二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监理规定》的通知([2002]计价格10号)及建设部《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文件。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手册》按宁建设字[2001]20号文件,由设计单位统一到自治区建设厅设计处办理。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实践按本文附件三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本文附件三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办法
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宁夏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2月21日上午9时起至2006年3月3日下午5时截止。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区报名确认时间为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0日,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周六、周日不进行确认工作)。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143.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四。
(四)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四、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两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次)。未举行全国考试的年度不计入滚动的有效期,即按举办全国考试的实际次数计算成绩有效期。
报名联系电话: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0951)6198282
报名地址: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
宁夏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nxpta.gov.cn
附件:
一、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二、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三、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四、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五、2006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六、2006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七、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代码表
八、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自治区人事厅 自治区建设厅
二○○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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