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31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市招投标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秩序,加强评标定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评标评委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现印发《徐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标评委考评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徐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标评委考评办法》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徐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标评委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秩序,加强评标定标工作的管理,提高评标评委的业务水平,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地评标、定标,保障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评委库管理办法》和《徐州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评委库管理实施细则》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法。
一、参加评标活动的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均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熟悉掌握运用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标准;忠实履行评委职责,做到秉公办事,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二、评标评委的抽取与通知实行分段管理。
(一)抽取编号应于开标前半天内,由招标人在市交易中心负责监督下,随机抽取评委编号。
1、首先随机抽取评委库编号;
2、在已确定的评委库内按专业随机抽取与评标要求相对应的评委编号;
3、抽取时应考虑被抽取的评委与招标、投标人有特殊关系按规定需要回避及因故缺席等因素,所抽取的数量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一倍。
4、填写《评委抽取单》,并由抽签人和监督人签字,市交易中心盖章、密封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派人传送至市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处。
(二)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按《评委抽取单》的抽取编号顺序确定评标评委,并及时通知各评委参加评标会议。
三、评标评委接到参加评标会议通知后,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下接触招标人、投标人;严禁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的宴请或收受招标人、投标人馈赠的财物。一旦发现评委有上述行为,有关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四、评标评委应准时参加评标会议,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一)评委应按通知的时间准时到交易中心信息室报到,然后进入评委休息室休息,不得随意走动,串门;
(二)评委报到时应将携带的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统一交给工作人员暂时保管,同时领取评标专家证和计算机器等评标工具。评标会议结束时,应将专家证交还给工作人员并领回自己的通讯工具。
(三)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评委,要提前2小时向市交易中心信息室提交请假手续,以便及时进行调整;
(四)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自觉遵守评标纪律,实事求是地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
1、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判,不受任何干扰;
2、认真审阅投标文件,做到合理、公平、公正地独立评标打分,独立地发表和保留自己的意见;
3、对投标文件中有疑义的问题,经评标委员会和招投标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向投标单位提出质疑;
4、对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5、对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必须遵守保密规定。评标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评标现场;不得接打电话或接待来客;不得接触投标单位的人员。
五、对参加评标工作的评委,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评标工作量支付评标劳务费,其标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受市建委的委托,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委的考评。
(一)市交易中心应委派工作人员参加评标会议,对参加评标工作的评委实行跟踪管理和现场考评;
(二)现场考评从“公正合理性”、“遵守纪律”、“业务水平”三个方面进行,每一方面分为“优、良、一般”三档,其具体标准:
1、公正合理性:对投标人企业管理、施工技术、机械装备水平、已建工程与业主配合以及重合同守信用等方面的综合信誉评价。公平、合理者为“优”;较合理者为“良”;评分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评委的评分而被作为不计算平均分者为“一般”。
2、业务水平:是对投标人的预算、报价的合理性,施工方案中工期安排、质量保证、达到环保要求以及能确保施工安全等各方面保证的可行性的综合评价。能熟悉运用有关法律和规范标准,对预算(含投标预算和标底预算)、报价判断准确,能提出合理意见,并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评价合理者为“优”;对上述内容基本能客观反映情况者为“良”;反之则为“一般”。
3、遵守纪律:能按规定时间到达交易中心准时参加评标会议,评标过程中不随意走动,独立打分,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者为“优”;次之为“良”;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评委无故迟到时间较长或缺席影响评标会议正常进行而又未能及时说明原因的,将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视作自动放弃评委库成员资格。
七、市交易中心应将参加评标工作的评委的跟踪管理和现场考评情况,按月报送市建委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处备案。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处则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评委进行阶段性的系统综合考评。
每年年终,市建委建设工程招标评标评委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评委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作出评价。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将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连续两年工作被评为优秀的,评委在聘用期满后将予以延期聘用;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的,在聘用期满后将不再延期聘用;对少数工作态度不认真,经常迟到早退,评标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和不公平、不公正行为,以及各方面反映较大的评委,市建委建设工程招标评评委库管理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评委资格,并责令其退出评委库。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依法严肃处理。
八、本办法自二○○○年七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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