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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评委专家网管理制度

2006-03-29 00:00    【  【打印】【我要纠错】

  一、为进一步维护和促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平竞争,提高评标、定标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保证评标、定标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巴州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批准,建立巴州工程建设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评委专家网。(以下简称巴州专家网)

  三、巴州工程建设评标定标评委专家网,是由巴州地区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的。

  四、专家职责是:在巴州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巴州招标办)的组织管理下,参加工程建设施工的评标、定标工作,并对作出的行为负责。

  五、巴州招标办公室在巴州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评委专家网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对评委专家的初审上报。

  (三)会同建设单位,抽签确定评委专家。

  (四)对评委评标定标工作进行监督。

  六、评委由州招标办统一下发聘书,聘期一年,并发放评标专家证。

  七、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水平、热心为招投标工作服务的精神。

  (二)、能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敢于坚持趔,抵制不正之风。

  (三)、熟悉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

  (四)、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工程专业工作年限满四年以上。

  (五)、工作作风严谨、踏实、事业心强,注重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自觉服从州招标办的管理和监督。

  八、专家网中评委权力与义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只能以专家身份出现,不存在任何职务身份。

  (1)对投标单位投标书发表自己的意见。

  (2)在专家预备会上,决定的各项事宜,不能轻易改动。

  (3)不受任何干预,进行独立打分或投票。

  (4)可以对评委专家网中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

  (5)在评标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独立打分,不准交谈,不准打“感情分”,“偏向分”,并不准发表带有严重的倾向性意见。

  (6)对评标全过程进行保密。

  九、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严重分歧,不能取得一致辞意见时,经无记名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在评标过程中,如出现严重的高分、低分时,专家必须详细解释说明原因。

  十、投标时,评委专家人数确定为建设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评委人数占总数的1/3,从专家网中随机抽取的评委占总数的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得到招标办的批准后,方可补抽。

  (一)抽取的评委与该招标评标工程有关,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

  (二)抽取评委因故不能出席的。

  十一、招标单位抽取评委后,由巴州招标办通知评委本人。

  (一)评委接到通知后,如无故缺席超过两次,作为自行退出专家网处理。

  (二)专家参加评标时,如迟到30分钟视为弃权行为。

  (三)专家离开本地时间在二天以上时,应提前告知巴州招标办。

  十二、评委对建设工程进行招标评标采取无记名打分或有记名打分,打分由招标办、公证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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