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正文

广州市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暂行办法

2006-03-29 00:00    【  【打印】【我要纠错】

穗建技[1998]136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及市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结合一九九六年《广州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现将我委制定的《广州市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

  一、为加强我市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市属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应当遵守本暂行办法。

  三、深基坑工程支护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广州地区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定》。

  四、从事深基坑支护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乙级以上相应专业的设计资质;当基坑深度超过9米时,必须由具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且至少有2名从事岩土工程设计的技术骨干的勘察设计单位、或具有乙级以上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对于大型的深基坑工程,宜采用招标的形式确定设计单位。

  五、 当基坑开挖深度不超过10米且地质条件较简单(如流砂、淤泥层厚度不超过4米)时,其支护设计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对于开挖深度超过10米或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基坑,其支护设计方案,必须通过由市建委和建设单位共同组织、建设科技委专家组主持的评审会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七、需要报市建设科技委专家组评审论证的支护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程用地红线图;

  (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三)建筑红线外30米范围内的地面、地下建(构)筑物及管线资料;

  (四)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计算说明书及图纸;

  (五)本项目工程简况及地下工程的平面图和剖面图。

  八、专家组应对支护设计设计方案提出书面评审意见。经专家组评审认为需作部分的方案,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意见调整设计方案,并把修改后的图纸送市建委备案。如经专家组认定需作较大修改的方案,设计单位需重新做设计方案,并把调整后的支护设计方案送原来审查的专家复审。

  九、承担支护设计的设计单位应对工程的设计质量负全面责任,其专业负责人和设计人员负直接责任。负责审查的专家组对审查的部分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十、参加审查的专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从技术角度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为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把好技术关。

  十一 、 本暂行办法自1998年6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暂行办法有抵触的,按本暂行办法执行。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