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31 14:4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详细信息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委(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自今年6月以来,我市先后发生四起建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三人受伤。
6月1日,长春市滨河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宅工程,在外网排水管道施工中管道沟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两人受伤。
6月14日,榆树市鞋厂综合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8月1日,农安县实验中学2#教学楼施工过程中木方高处坠落,砸死1人。
8月1日,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小河台15号北华药业公司综合楼工地,一台塔吊架体折断,重伤1人。
发生上述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事故责任单位未能履行和落实《建筑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根据吉林省建设厅吉建管字(2003)25号关于转发建设部特急传真电报《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彻底消除备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妁发生,确保广大职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市建委决定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体制的健全完善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塔吊等垂直起重设备、深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脚手架、围墙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检查时间:
自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日
三、检查方式:
各施工企业自查,市建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对本次检查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检查方案。明确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要结合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施工多发性事故情况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尤其要突出肘房屋接层、改扩建工程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法定手续办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及时总结上报。通过本次检查要彻底查清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检查结束后各施工企业要将检查的具体情况于9月1日前报送长春市建筑安装安全监察站。
二00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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