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5 14:3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辽宁省建设厅辽建[2005]283号
各市建委、局:
为及时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05]17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履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抢抓机遇,研究农村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要通过开展编制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引导新农村建设。
二、我厅根据建设部的要求,近期将出台全省村庄整治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加大村庄的整治力度,用采取试点的方式扎实推进全省的村庄整治工作。
三、请各市接此通知后,将本地区村庄整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我厅村镇建设处。
联 系 人:李纯荣联系电话:024-2344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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