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6 16:4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京建物〔2006〕1198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国务院决定在2006年12月31日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并于2005年4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市政府于去年10月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5]20号),要求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市政府布置的普查任务,获得真实、准确的数据,各相关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配合农业普查工作,在住宅小区内张贴宣传画、工作公告、公布信息栏,等等。同时,要协助配合农业普查工作人员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普查。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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