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3 11:2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我厅对2006年4月及6月交通资质结合交通厅意见和10月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通告如下,请各企业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如下要求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1.审批通过的新成立的企业,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购买网上申报电子身份认证锁并上网申报,待看到网上审批通过后可领取资质证书。
2.审批通过的申请升级及增项的建筑业企业上网申报通过后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手续。
3.属地管理的企业,由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或领取手续;省级企业凭单位介绍信直接到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或领取手续。
4.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5.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疑义的,可在2006年11月23日到12月2日向我处举报,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9-14号建设厅建设管理处
邮编:710004
联系电话:029-87292026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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