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4 15:5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一条 为推进建设行业中介机构信用建设,激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营造建设行业中介市场诚信的良好机制和环境,促进建设市场规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及在本省从事中介服务、执业活动的建设行业中介机构及注册执业资格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行业中介机构主要包括监理、房地产估价、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企业(以下简称“中介机构”)。
第四条 全省性建设类行业协会根据建设类中介机构及其执业资格人员的信用信息,负责组织对相关行业的中介机构评定信用等级,具体办法由省建设厅另行制定。
第五条 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B-四个等级。
AA表示信用良好, A表示信用超过一般水平、B表示信用低于一般水平、B-表示信用差。
第六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介机构的四种信用等级,分别实施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四种类别的信用监管。
第七条 绿色监管主要适用于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中介机构。
对其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鼓励其做大作强,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或较低抽检率的日常检查:
(一)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续期、登记、出省手续或设立分支机构证明等涉及资格审查的日常管理中可免于审查;
(二)对部分规模较大、列为扶持重点的中介机构实行直接挂钩、重点跟踪服务制度,扶持其做大做强;
(三)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四)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或较好的辅导或工作提示。
第八条 蓝色监管主要适用于年度评价等级为A级的中介机构、当年新设立的中介机构等。
对其实行信用预警机制,帮扶与监管并重,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或适度抽检率的日常检查:
(一)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续期、登记、对外施工或分支机构证明等涉及资格审查的日常管理中重点作程序性的查验;
(二)提供可能的辅导或工作提示。
第九条 黄色监管适用于年度评价等级为B级的中介机构、年检等级为基本合格的中介机构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中介机构等。
对其实行信用限制机制,防范与监管并重,实施强化监督和较高频率或较高抽检率的日常检查:
(一)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续期、登记、对外施工或分支机构证明等涉及资格审查的日常管理中予以必要限制和重点审查;
(二)列入专项检查的重要监管对象;
(三)定期对其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执业资格人员进行建设专业法律、法规培训。
第十条 红色监管适用于年度评价等级为B-级的中介机构。
对其实行信用惩戒机制,以重点防范为主,实施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或高抽检率的日常检查:
(一)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续期、登记、对外施工或分支机构证明等涉及资格审查的日常管理中予以最严格的限制和重点审查;
(二)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
(三)定期对其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执业资格人员进行建设专业法律、法规培训。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核查、上级督办件核查或案后回查等非日常检查不受上列监管类别的限制。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指日常检查频率及抽检率,由各设区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规定,报省建设厅备案后实施。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类行业协会组织评选的先进或优秀中介机构,其上年度信用等级应在A级以上。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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