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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公布 2006 年第三季度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6-12-15 11:34    【  【打印】【我要纠错】

  闽建筑[2006 ]57 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统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今年第三季度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工厂型、园林绿化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各建筑业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按规定做好今年第四季度统计快报和定期报表报送工作。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好 2006 年度的统计年报报送和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工作,一级及以上企业还应做好建设部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填报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和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6 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 [2006]161 号),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 2006 年福建省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民营企业综合实力评比的通知》(闽建筑 [2006]55 号)以及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6 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 [2006]56 号)的要求,做好2006 年建筑业统计工作,并确保所报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省建设厅将继续以统计资料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和批后动态监管、评先评优和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企业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信用档案。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延伸阅读: 规定 报送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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