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正文

关于开展长春市建筑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006-11-15 16:06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建筑企业:

  现将吉林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吉建函(2006)26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两点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市建委建筑工程管理处具体负责此次培训工作,组织考试及办证工作;市职工大学负责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安排具体培训时间、选配教师、组织收费及培训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未实行前,全市项目经理管理制度继续沿用以往的管理办法,每两年进行一次项目经理资质复查,继续教育仍然作为复查的一个条件。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延伸阅读: 长春市 建筑 企业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