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0 09:2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为实现安全生产,河南省建设厅近日出台了《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以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据了解,《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地下暗挖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起重吊装工程;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等。
《办法》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施工应制定管理制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记录在案。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监理。对现场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法》还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安全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项目监理单位,应把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工程的监控及施工情况,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性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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