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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06-11-20 15:04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统计局及有关企业:

  为了保证建筑业统计数据全面、及时、客观地反映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等状况,更好地为全省建筑行业宏观管理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现就加强建筑业统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建设局建管站、统计局要把建筑业统计作为一项振兴发展建筑业的重要工作,共同研究制定措施,彻底改变目前部分企业对建筑业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统计责任不落实、统计报表质量差,统计数字不实,统计信息技术手段落后等状况;开展信息交流与协作,共同研究建筑业行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并定期向社会通报建筑业运行情况,引导建筑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自2006年年报开始,我市统一实行国家统计局颁发的新的《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以统计局为主,各区建设局建管站配合,报表要求报送各区统计局。工作中各区统计局要及时将建筑业统计年报、季报和相关的统计资料提供给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区建设局建管站要向统计局提供资质升级、增项后的全部建筑业企业名单(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资质等级),积极协助统计局布置收录统计报表。

  三、继续贯彻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情况登记制度。所有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应执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各区建设局建管站要继续落实把统计局签章、签署意见的《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情况登记表》作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指标记录登记,并作为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的重要内容之一。资质升级、增项时要求建筑业企业提供的有关统计方面的资料:一是经统计局审核认可的(以统计局盖章为准)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年报表(102表)、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年报表(103表);二是“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情况登记表”。各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并承担对数据质量把关的责任,对不执行规定的建筑业企业市建委、市统计局将根据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四、建立数据评估制度,确保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各区要切实加强对建筑业统计数据的评估和认定。各区统计局在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的同时,还须上报经市建委和统计局两家认可的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区建设局建管站在各项考核、评比工作中采用的统计数据一律以统计局提供和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切实加强建筑业企业统计基础建设,促进行业统计工作良性发展。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和统计局要加强对建筑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制定建筑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具体要求,促进建筑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各建筑业企业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按照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评审资质等级的规定配备统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要认真、及时、准确地完成建设局建管站、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企业统计工作水平,逐步推行建筑企业联网直报制度,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

武汉市统计局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延伸阅读: 加强 建筑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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