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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房屋修缮定额咨询制度的通知

2006-08-14 09:39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中共北京市建委党组文件《关于整合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的决定》(京建党组[2006]1号)的精神,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现已并入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更好地为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提供服务,现将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日常咨询调解工作调整如下:

  从2006年10月1日起,咨询调解工作按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6年8月14日

延伸阅读: 调整 房屋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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