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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清欠办关于上报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的预通知

2006-12-14 14:06    【  【打印】【我要纠错】

各级清欠办,各施工企业:

  接建设部紧急通知,按国务院要求,紧急开展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截止时间建设部初步定为2006年12月31日。

  二、企业填报的项目应属按建设部“拖欠工程款认定标准”有拖欠,工程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且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竣工的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分包企业(不含劳务企业)均可上网填报。

  三、此次调查分网上和书面两种方式。由施工企业登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www.cein.gov.cn),通过原“拖欠工程款申报锁”(或原“资质身份认证锁”)进入“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系统”,按要求填写《调查表》,填写后按项目打印,并经甲乙方进行确认盖章(或由施工单位出具确切的拖欠证据,如:施工合同、甲乙双方认可的结算单和支付凭证、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件、经甲方认可的其它材料等),报工程所在地清欠机构进行认定盖章,由各省辖市清欠办进行网上上报。其中,工程所在地属于各县的,由各县清欠机构在《调查表》上盖章认定后,由企业交工程所在地省辖市清欠办进行上报;部分省属项目可由企业到省清欠办认定上报。书面认定资料由网上上报单位存档备查。

  四、在原拖欠系统中有拖欠数据的企业可用原拖欠款系统身份认证锁登录系统填报;有施工资质系统身份锁的企业可用原施工资质系统身份锁登录系统填 报;对需要填报《调查表》而无身份认证锁的企业可到市建委购买拖欠款身份认证锁登录系统填报。

  五、详情请登录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hngcjs.net)。

  六、联系电话:0371-66268356

  附件:

  1、建设部“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表

  2、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系统演示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延伸阅读: 河南省 竣工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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