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18 17:5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为加强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珠海市建设局近日紧急发文,要求烂尾楼停建工地要封闭且定人、定职并24小时值班;停建基坑项目应果断回填;不准将停建楼房出租经营。
停建工地定人、定职并24小时值班这份《关于加强停建工地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施工单位已撤离现场的停建工地,建设单位要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停建工地的安全。
对于已经停建的工地,《通知》要求要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安全。停建工地要实行2米高的封闭式围墙和封闭式大门,四周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定人、定职并24小时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建工地。
停建基坑项目应果断回填对于未拆除脚手架的停建工地,要加强检查,对已出现变形和快要倒塌的脚手架,应采取加固或拆除措施;深基坑和带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强管理。
《通知》要求近期内无条件复工的停建基坑项目,应采取果断措施组织回填。带地下室的尽可能定期抽干积水,封闭所有入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下室。
同时,要做好工地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对已停止使用的线路、电箱、开关等要全部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伤亡事故。
不准将停建楼房出租经营《通知》要求,彻底清理三无人员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不准将停建楼房出租经营,已出租经营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结束经营,封闭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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